关于明确风险沟通责任人的通知

发布者:包晨婷发布时间:2022-03-23浏览次数:21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当前在苏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苏防控学校防控〔2022〕15号)精神,切实加强j9九游会真人游戏第一品牌公共卫生风险等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发现、评估、报告、发布等风险沟通行为,现明确风险沟通责任人如下。

一、学校风险沟通责任人

分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

二、各单位风险沟通责任人

(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及所分管范围内的风险沟通责任人。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人:代表学校对上级管理部门的沟通责任人

纪委办公室负责人:风险应对督查督办的沟通责任人

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人:风险沟通总体协调责任人

人事处负责人:全校教职员工日常管理中的沟通责任人

教务处负责人:教学管理、学生实训等管理中的沟通责任人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全校学生日常管理中的沟通责任人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涉外防控协调的沟通责任人

保卫(部)处负责人:安全管理中的沟通责任人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负责人:疫情防控物资和条件保障的沟通责任人

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负责人: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中的沟通责任人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中的沟通责任人

(二)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各系(室)负责人为本单位风险沟通责任人。

特此通知。

 

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