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教育部决定开展“大美校园”征集展示活动。通过广泛征集展示校园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的摄影、绘画、视频、文字、VR/AR(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等作品,生动呈现师生校园生活的可喜变化,以小见大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事业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取得的非凡成就。请各单位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着自愿参与原则,积极鼓励动员师生参与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教育部新闻办公室组织,教育部宣传教育中心会同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刊社具体实施,厦门大学、天津大学、四川大学、中央美术学院、江南大学协办,学习强国、中国青年报、哔哩哔哩等平台支持。
二、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广大师生员工、教育工作者,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群体开展,以集体或个人等方式参与均可。
三、活动内容
征集反映校园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的摄影类、绘画类、视频类、文字类、VR/AR(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类等多种形式的作品。“自然之美”聚焦自然风光,展现校园风貌;“人文之美”聚焦师生群体,彰显人文底蕴;“发展之美”聚焦教育变迁,描绘美好蓝图。活动将按4月—5月“自然之美”,6月—7月“人文之美”,8月—10月“发展之美”分阶段在相关平台展示。2022年10月,活动将遴选“大美校园”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示,并向作者颁发纪念证书和赠送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纪念品或成都大运会吉祥物“蓉宝”纪念品。
四、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扣活动主题,传播校园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1.摄影类作品:作品不限拍摄设备(手机、相机均可),单幅、组照均可,JPG格式。作品应真实客观,不可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
2.绘画类作品:作品种类与形式不限,也可为数字绘画作品。作品须以高清图片、JPG格式提交。
3.视频类作品:作品时长不限,需采用MP4、MOV等常用视频格式。作品形态可为纪录片、VLOG、动画等。
4.文字类作品:作品文体不限,篇幅不限。要求真情实感,言之有物。
5.VR、AR类作品:作品需运用VR、AR等技术,技术运用得当,互动效果良好。
除上述类型作品外,其他形式优秀作品也可参与。
五、参与方式
请于各类别征集时间截至前将作品、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 119418034@qq.com,邮件主题、附件名称标注“作品类别+单位名称+作者”。
各类别征集时间如下:
自然之美:即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
人文之美:即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
发展之美:即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
六、作品评比
学校将在7月底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颁发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本次活动中涌现的优秀作品还将被推荐至大赛组委会参加评选。
七、注意事项
1.作品必须为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参与者应当确保对其来稿作品享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严禁抄袭等一切不当或违法行为。参与者提交作品后即视为许可组织单位无偿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参与者同意免费授予组织单位对来稿作品宣传、展览展示、发表、放映、出版、复制及信息网络传播的权利。参与者应确保其作品不涉及法律纠纷,由此产生任何纠纷,均应由参与者本人或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任何个人及单位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启事所有规定,一切违规行为均应承担相应后果。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属于组织单位。
联系人:邵杰,联系电话:68356587
附件2“大美校园”征集展示活动参选作品著作权承诺函.doc.doc
党委宣传部
工会
团委
2022年5月12日